未来技术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启动未来技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评价与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2025级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2022-2025级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1.研究生综合评价与国家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优先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体现学科交叉特色,体现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球科学交叉融合的研究生。
2.根据学校通知,2025级博士研究生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按照15000元/人审定发放(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按20000元/人标准执行)。2022-2024级博士研究生按一等奖学金(2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2000元/人)和三等奖学金(20000元/人)评定发放。
3.根据学校通知,2025级硕士研究生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按照推免生8000元/人、统考生4000元/人审定发放。2023-2024级硕士研究生按一等奖学金(9000元/人),二等奖学金(7000元/人)和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评定发放。
三、申请条件
符合《未来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未来技术〔2025〕17号)、《未来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未来技术〔2025〕18号)、《未来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未来技术〔2025〕16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定条件。
四、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
1.学生论文成果信息登记。所有参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登记本阶段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署名单位须为我校),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学科期刊分类目录(2023版)》执行。
2.组建学生评议团。10月8日之前,各班在班长和团支书的组织下,每个班至少推荐3名学生代表,组成未来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与学业奖学金学生评议团,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纵向设置的班级应均衡推荐各年级的学生代表。
(二)学生材料提交(2025年10月9日前)
1.全体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模板格式,如实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附件2)、评审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和评定汇总表模板主要用于填写格式参考,其中内容仅作示例用,实际填写时请删除。注意专硕在填写专业时请填写录取专业名称(电子信息或资源与环境),不要填写调整后的细分专业名称。
2.2024级博士和硕士申请表、评审汇总表要求填写课程学习成绩,其计算方式已写入评审管理办法中,其他年级研究生没有此项,则填写“无”。此外,无论是申请表还是汇总表,不得留有空白,没有成果则写“无”。
3.根据学校通知,2025级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采取审核制直接认定,学生无须提交任何申请材料。
4.10月9日下午17:00之前,其他年级研究生需将个人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给各班班长和团支书。
5.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
①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本人、党/团支部书记以及导师签字确认
②汇总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本人及导师在空白处签字确认
③成绩单(限二年级硕士和博士,获取方式: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12/2834.htm)
④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填写先后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打印,纸张大小为A4,签字处均需手写签字,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或回形针夹好,并于10月9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给班长和团支书。
(2)电子材料
①申请表(附件2),本人、党/团支部书记以及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
②汇总表(附件3)
③成绩单(仅限二年级硕士和博士,获取方式: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12/2834.htm)
④成果支撑材料(按申请表填写先后顺序排序)
材料①③④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按照“姓名-学号”(例:张三-1202310480)的格式命名,和材料②一起打包在10月9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给班长和团支书。
(三)学生评议团初审(10月12日之前)
1.10月10日—12日,学生评议团对各班级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全院博士研究生评审汇总表合成一张表,并在各个年级群公示;硕士研究生评审汇总表分年级整理,并在对应年级群公示。
2.10月14日前,学生评议团完成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和个人PDF等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2025年博士学业奖学金材料或202x级硕士学业奖学金材料,发至邮箱:chensijing@cug.edu.cn,纸质材料提交东区双创中心三楼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处。
(四)学院评审(10月20日之前)
1.10月20日前,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到校及注册情况严格核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10月25日前,对我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评价与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研工部)根据学院信息反馈及录入情况,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
五、其他
1.申请对象应诚信填写和提交材料,严禁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申请对象如在综合评价与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全体研究生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文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
联系方式:陈老师,027-67883096,东区双创中心三楼